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在哪里可以辦理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3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43507220 聯系手機 13543507220 聯系人 黎小姐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質量檢驗報告能去第三方檢測機構,即經市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或其受權的單位考核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九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務必具備一定的檢驗條件及水平,經市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或其受權的單位考核合格,即可擔負產品質量檢測工作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的規定實行。
1、按標準所規定的試品取樣標準提取試品。
2、將試樣送當地產品質量檢驗組織(質檢所、院)。
3、和當地產品質量檢驗組織簽署委托檢驗協議書。
4、付檢驗費取匯報。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理應并對生產制造產品質量承擔。
產品品質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會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資金安全的不當的危險性,有保證身體健康和人身、資產安全的國家規范、行業標準,必須符合該標準;
(二)具備產品必須具備的性能指標,可是,對產品質量存有性能指標的缺陷作出說明除外;
(三)合乎在商品或其產品外包裝標明所采用的產品執行標準,合乎以產品介紹、實體試品等形式說明的品質情況。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志務必真正,且符合以下規定:
(一)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書;
(二)有漢語標注的產品名字、生產廠家企業名和生產地;
(三)依據產品特點和使用需求,要標出產品型號、級別、含有主要成分的名字和相對含量,用中文相對應給予標出;必須事前讓顧客知道的,必須在外包裝盒上標出,或是事先向用戶提供相關資料;
(四)時限提供的產品,必須在醒目位置清楚地標出生產制造日期安全性使用壽命或是無效日期;
(五)錯誤操作,易造成產品自身毀壞或是很有可能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資金安全的商品,應該具有警示標識或是漢語警告表明。
裸裝的食材和其它依據產品特點無法額外標志的裸裝商品,可以不用額外產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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