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lass I類醫療器械CE認證MDR指令歐代協議辦理周期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3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43507220 聯系手機 13543507220 聯系人 黎小姐 立即詢價 |
CE 認證程序
1. 確定出入口我國
2. 確定產品類型及歐盟國家產品類別命令
3. 特定“歐盟授權代表( 歐盟國家授權代理 )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4. 確定驗證所需要的方式(Module)
5. 選用 " 自我聲明 " 方式或是 " 需要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
6. 創建技術資料 (Technical Files) 以及保護與升級
1、確定出入口我國
若出口至歐洲經濟區EEA包含歐盟國家EU及歐洲地區自由貿易區協議書EFTA的 30 個會員國 中的任何一國,則有可能必須CE認證。
2、確定產品類型及歐盟國家產品類別命令
若商品歸屬于這兒列出22 類中的任何一個,一般地講,就需要開展 CE認證。若一個商品與此同時屬于一個以上類型,則必須符合全部類型相對應商品命令中常列舉的規定。
注: 一些商品命令中有時也會列舉一些排除在命令以外商品。
3、特定“歐盟授權代表( 歐盟國家授權代理 )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為了能可以確保上述情況CE標志 (CE Marking )驗證執行過程中的4 項規定得到達到,歐盟法律規定坐落于30 個 EEA 盟友境外生產商 務必在歐盟地區特定一家歐盟國家授 權意味著 ( 歐盟國家授權代理 ) (Authorized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推送到歐洲地區 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和使用期內商品“安全性”的一貫性;技術資料 (Technical Files)務必存放于歐盟國家地區供管理機構隨時隨地查驗;對被社會管理機構發覺卻不 合 CE標準的商品、或是使用中發生安全事故可是已貼上CE標簽的商品,務必 采取措施。(或者從店鋪里臨時摘掉,或者從銷售市場中永*久地撤銷);已貼上 CE標識之產品規格在推送到歐美市場后,若遇到歐盟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變更或轉變,其后面制造的同樣型號產品也務必隨之進行變更或調整, 便于合乎歐盟國家一個新的法律法規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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